集团本部各部室:
为了加强管理,保障安全,降低损耗,提高效率,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车辆使用
1、集团本部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建立修理、用油、事故登记档案,不得公车私用。
2、领导使用的车辆相对固定,同时需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各部室因特殊工作需要临时用车,应征得部室分管领导同意。
3、领导出差不用车时,驾驶员按时到集团上下班,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车辆维修
1、办公室负责选取2家定点维修点;送修车辆由驾驶员填写“车辆报修单”,经办公室认可后送定点修理厂修理。
2、车辆送修期间,驾驶员要注意跟踪,以防错修、漏修或厂方误增项目。
3、修理完工的车辆,由驾驶员对所报项目逐一认真检查验车,确认合格后方可签单接车。
4、车辆维修费由办公室管理人员凭有效验车合格单据定期与修理厂结算。
5、驾驶员应爱护车辆,谨慎驾驶,树立节约观念,不得随意增加报修项目。
6、驾驶员不得自行购买车辆零配件及辅件用品等。
三、车辆用油
1、车辆统一在指定的加油站凭卡加油,特殊情况确需异地临时加油时,须报集团办公室。
2、用油费由办公室管理人员凭驾驶员签字单据,并逐一核对所有单据是否真实合理后与加油站结算。
四、车辆停放
1、车辆临时停放要遵守有关停车规定,并做到车正位齐;行车途中需临时停靠,应选择安全地点,以防意外。
2、夜间或假日停放车辆,必须选择有安全保障的正规停车场,确定相对固定的停放车位后,勿随意改变地点。
五、驾驶员管理
1、办公室负责本部驾驶员的日常管理,每位驾驶员应顾全大局,吃苦耐劳,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驾驶员不出车时,应坚守岗位(驾驶员休息室待命),完成相关安全学习任务,不得串门影响其它部室正常工作。
3、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确保安全行车;牢固树立职业道德观,做到礼貌行车。
4、驾驶员不得向部门或单位籍口变相索要钱物,不得在招待用餐场所索要烟酒、加班费等钱物,不得以领导名义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自觉维护领导声誉。
5、驾驶员平时要认真护理车辆,注重车容车貌,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自觉维护集团形象。
6、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全天候能随时联系。
7、车辆上高速公路或出长途,驾驶员要更加注重做好车辆的方向、刹车、轮胎气压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必要时可进行车辆安全专项检查。
六、考核
1、未经批准开车外出所发生的停车费等一切费用不予报销。
2、一般情况下,未经批准的非定点厂家修理费,外购汽油费、汽车配件及辅料费等一律不予报销。
3、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处理:
①由其自行承担发生的一切经济、安全责任;
②对违反本规定的轻微行为第一次扣除补贴100元,第二次扣除补贴500元,第三次解除与集团借用关系,并建议原单位调整其工作安排;
③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的严重行为一次的,解除与集团借用关系,并建议原单位调整其工作安排。
七、其它
1、驾驶员停车费每月报销一次,由驾驶员填写报销单,经办公室管理人员核实登记、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集中报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填报时间为每月20日。
2、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00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